青岛养老院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青岛养老院 作者:青岛养老院 时间:2018-10-31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安全责任制。院长是养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养老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养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二、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和养老院入住老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应对安全工作能力。
三、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对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不少于1 次,院长要经常组织检查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四、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养老院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刻按程序上报,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县民政局。
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楼道、主要出入口应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
六、不准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七、不准吵嘴、打架,以防造成摔伤事故。
八、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在厨房灶后堆放柴草,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九、不过量饮酒,以防造成醉酒伤人等事故。
十、任何人上下楼梯应抓好扶手,靠右行驶,不追不急不赶,注意礼让。
十一、体弱、有病老人不应单独上街,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车祸。
十二、不吃变质、过期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十三、不相信传销、广告药,不随意乱买药品。(禁止社会人员向老人推销药品、食品及各种保健品。)
十四、未经办公室同意,任何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老人房间。
十五、非厨房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厨房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