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院深度拷问:卖掉房子养老你愿意吗?
来源:青岛养老院 作者:青岛养老院 时间:2018-08-20
“60岁以前按揭买房,60岁以后抵押房子养老,百年之后,什么都没留下”,成了不少人对于“以房养老”的直观感受。
在大多数老人的心里,对于晚年生活,他们都有着类似的愿景,那就是首先经济上不要太拮据,生活质量有保证,甚至还可以外出旅游,多走走看看。另外在失去自理能力后,能够有人照顾,比如住进服务好一点的养老院,不给儿女添负担。但要满足这样的想法,就离不开“收入”两个字。那么对于那些经济条件十分有限的老人来说,究竟该怎么办呢?
在这种环境下,“以房养老”保险作为一种补充养老的方式,意在拓宽老年人的养老选择,但其上市以来,市场反响一直平平。
什么是“以房养老”?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房养老”保险正式推向全国。
所谓的“以房养老”就是变卖房地产养老。根据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规则,老年人向保险公司抵押房地产获得保险公司每月支付的养老金直至老年人死亡。当老年人死亡后,保险公司将获得老年人所抵押房地产的产权。
通俗解释一下:就是作为老人,我把我的房子交给一个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每个月给我钱,一直到我离开了为止。我离开了之后,保险公司对房子有清算权,跟我的继承人清算这些年给了我多少钱,还剩下多少钱,然后是要房子还是要钱,这就是以房养老。
自“以房养老”保险试点以来,有多家保险公司得到了试点资格,但开展业务的仅幸福人寿一家。截至2018年4月底,幸福人寿累计仅承保了130单(93户),其中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保单数占总数的80%。另外,浙江2016年进入“以房养老”试点以后,就着手推进相关工作,但进展缓慢,直到现在才诞生第一单。
“以房养老”能拿到多少钱?
以房养老保险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保险产品,它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简而言之,就是通过保险方式“以房产换养老”,是解决老年人“有房产、无现金”问题的有效手段。
那么这个看似“旱涝保收”的险种,究竟是否划算?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
假如投保人房产的估值计算为100万元,那么60周岁的男性投保人每年需缴纳2544元保费,直至86周岁,每月到手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为2514元。简单算一下,26年下来投保人能拿到约72万养老金。当然,这不算保险公司提供这笔资金的成本,此外保险公司还要考虑房价变动以及老人寿命的不确定性等因素。
同样条件的女性投保人,两项金额相对较低,分别为年缴保费1622元和每月到手基本养老保险金额2082元。一般来说,女性寿命也要比男性长。
对于该保险产品的设计初衷,学者指出,以房养老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模式,可以弥补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潜在的发展需求,“养老金”的筹集渠道有望拓宽,不再仅依靠“存款”和“退休金”,是政府兜底之外的一种市场行为。也就是说这一保险针对的更多是孤寡失独、低收入老年群体。
“以房养老”保险为何遇冷?
从老人角度来看
以房养老“是通过让老年人变卖房产获得养老金。而放眼国内,有多少家庭买一套房是靠一代人自己努力实现的?真实的现状是,大多数家庭需要依靠两代甚至三代人的积蓄才能供得起一套房。如果一个家庭辛苦买下一套房后,最后的结果是还要卖掉,这让人们如何接受
现今,贷款买房是国内大部分工薪族无奈的选择。”房奴“是这批人群的特定标签。不少人耗尽了父母积蓄付了首付,自己打拼十几、二十年偿还房贷。人过中年后才真正意义上拥有自己的住所。结果,为了养老却要将房子再卖出去。人至暮年后,回首自己的一生,被一套房子耍得团团转,那又是几多悲凉几多哀怨。
而且,在中国的家庭伦理中,孩子对父母的财产有着天然的继承权。在很多人看来,把房产质押出去就等于变卖父辈的财产,很容易引起家庭矛盾和纠纷。
其次就是房价的因素,中国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从最早的一二线城市房价直线飙升,到如今的三四线城市也是每平方米过万,中国的房子成为了人们口中”稳赚不赔“的投资。
在房产增值过快的情况下,如果产权所有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那么未来十年甚至是二十年内,该房子的增值部分将会归保险公司所有,因此,就会有不少人觉得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不划算。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保险公司根据老年人的寿命估算分期付款的时间和金额,但人的寿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老年人寿命延长超出保险付款时间的话,难道要把老年人赶出去吗?
总的来说,传统养老观念以及不可确定的房地产价值风险等,都是限制”以房养老“业务开展的”拦路虎“。你愿意给自己和家里的老人选择”以房养老“保险吗?
以保险公司来看
因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设计复杂、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属于微利经营,无法调动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导致供给能力和意愿不足。
有保险公司人士直言,这类保险产品属于前期投入较长、风险较大、利益回报并不明显的保险产品,在政府并未给予相关引导及政策支持的情况下,暂时选择观望。
此外,政策配套建设滞后,制度交易环境不成熟。以房养老保险相关的法律制度存在缺失,对于投保群体以及保险机构的法律保障不足,这样就增加了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运行中的法律风险。
”以房养老“遇冷为何还要在全国推行?
尽管参保人数不多,但从试点情况来看,以房养老保险的确提高了参保老人的可支配收入。
我们不能指望”以房养老“能给我国日益严峻的养老困局带来很大积极影响。”以房养老“只是养老方式的补充,完全是个人自愿选择。
”以房养老“目的是在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这无法替代基本社会保障。尽管首批试点成效不甚理想,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以房养老保险的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全面扩围可行且必要。
也有专家认为,试点的目的在于取得一些经验,看产品有什么问题,在推向全国的时候可以做一些调整。随着中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业内人士认为以房养老保险的未来发展还是十分有潜力的。业内人士预计,在以房养老保险向全国推广的背景下,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以及市场不断培育,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将会显现。